邵阳新闻在线讯 7月13日下午,从市政府传出好消息,今年,我市将为市区 1.8万户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800万元左右,预计惠及5万人左右。
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租赁补贴发放的对象为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范围内的城市居民。
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我市城市常住户口;城市低保户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5236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内(含12平方米),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
对符合条件的孤寡老人、烈军属、伤残病人(二级以上)和转退军人优先考虑。
计划发放1.8万户
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起步于2008年,本次计划发放1.8万户,去年为1.1万余户,今年比去年增加7000余户。其中,大祥区6900户,双清区7500户,北塔区1800户,直管公房租赁户1800户。
此次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口、家庭经济、住房现状等情况进行确定。
低保家庭补贴标准是:1人户每年补贴600元,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200元,超过4人的家庭按4人计算;孤寡老人、烈军属、伤残病人(二级以上)和转退军人按低保家庭标准执行。
低收入家庭补贴的标准是:1人户每年补贴500元,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150元,超过4人的家庭按4人计算。
家庭人口是指配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具体以户口簿为准。
7月15日至22日申请
凡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需携带相关证件如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7月15日至22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有关申请表并填写。
经相关部门初审,审核、公示,审批、公示等程序。预计9月1日至1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将根据租赁补贴家庭名单和补贴金额按户办理银行存折手续,并将银行存折发放到个人。
2009年已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经审核仍符合该条件的,审核合格后,可继续享有今年的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