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障提升幸福指数
——十七大以来湖南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成就报告
本报记者 沙兆华
5年来,针对困难、优抚、特殊群体,我省构筑了一道道保障线。困有所助、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提高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就像温暖的阳光,照进百姓心里,为他们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省5年来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成就。
完善“兜底”体系
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5年来,我省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供给,作为政府最基本的民生职责来履行,不断完善”兜底“体系,保证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不断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省在已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的基础上,2007年农村低保全面建制,低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全覆盖。5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将城乡低保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财政救助资金投入总量增长了3倍,各项救助补助标准和救助水平逐年提高,40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常年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城市低保月均保障144万人,月人均救助水平250元,比2007年提高153元;农村低保月均保障267万人,月人均救助水平104元,较2007年提高81元。
五保供养水平稳步提高,集中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806元、2532元,较2007年分别提高3799元、1896元,五保集中供养率由8%增加到25%。
建立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近3年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和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23亿元。
全面建立资助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 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了五保对象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费用“零支付”政策,“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全省全覆盖,近5年累计救助1800万人次。
2009年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年均救助30多万人次。同时,出台了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20多项救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全省基本建立起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助为基础,与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优惠政策为补充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年均救助困难群众800多万人。
以灾害救助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救灾减灾卓有成效。省市县均成立了减灾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响应、备灾减灾、灾后救助、资金投入等各项制度,健全了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基本实现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高效有序应对了特大低温雨雪冰冻和频繁旱涝自然灾害。
5年来,全省累计投入救灾资金28.4亿多元,救助灾民1800多万人次,帮助22.7万户灾民恢复重建住房,确保毁房灾民当年搬进新房过新年,较好地解决了灾民的吃、穿、住问题。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帮助6.78万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建了新房。2009年开始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11年在全省全面铺开,到今年底累计帮助近50万户农村困难群众新建和维修了住房。
大力发展养老惠民服务事业
社会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迈进
我省通过公共财政建立可持续、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成为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为重点,不断完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社会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迈进。5年来,全省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养老机构总床位达到18万张,每千人拥有床位达18张,较2007年增加63.6%,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建立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和高龄津补贴制度,700多万名老年人直接受益。
建立和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对孤儿养育、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作了制度性安排,实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按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5万多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开展孤残儿童收养工作,帮助1万多名孤残儿童回归家庭。
实施“明天计划”、“蓝天行动”,免费为1万多名贫困唇腭裂患者、肢残贫困人员和孤残儿童进行了康复治疗手术,帮助近2万名残疾人实现了集中就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累计销售149亿元,为省市县募集福彩公益金20多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发展。
规范慈善事业发展,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湖南省募捐条例》,出台公益慈善组织捐赠税费减免政策,引导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至今,全省慈善捐赠规模不断扩大,慈善组织不断壮大,民间慈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5年累计募集各类款物30多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00多万人次。
以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为重点,不断完善为民惠民服务体系,民政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积极探索“社区管理社会化”创新,开展农民工融入社区试点,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网格化”管理,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至今全省已建成各类社区服务设施9633个,社区服务网络46187个,志愿者组织72108个,志愿者60多万人,社区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得到长足发展。
积极完善流浪乞讨主动救助保护服务机制,顺利实现由强制性收容遣送到关爱型救助管理过渡,累计救助68万人次,尤其是对流浪未成年人采取的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等措施,广受社会好评。
地名公共服务不断拓展深化,婚姻登记基本实现部省联网在线登记,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逐步推开,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也有了制度性安排,全省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和有效的社会服务。
凝聚军民鱼水情
优抚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我省是一块红色土地,传承了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5年来,全省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健全军民融合式发展机制,落实优抚安置改革举措,形成了优抚原则充分体现、优抚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军地深度融合,再现了浓浓的军民鱼水情深。
以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重点,不断完善优抚双拥安置体系,服务现代国防和军队建设能力明显增强。5年来,全省陆续制定并完善了各类退役士兵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和自谋职业率稳步提高。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大幅提高城乡85万名重点优抚对象优抚补助金抚恤标准,定期抚恤补助金年均增长15%,全部达到或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从2009年开始,我省还建立了新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采取“参保参合资助、门诊补助、住院补助、特别补助和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方式,最大可能地满足优抚对象的实际医疗需求,不断提高他们的医疗待遇。目前多数县市区完成了优抚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网络平台建设。
为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问题,全省开展以关爱优抚对象为主题的“四帮”活动,即对优抚对象思想上帮助解惑、生活上帮助解困、医疗上帮助解难、住房上帮助解危,累计帮助25万多名困难优抚对象解决了实际困难。
全省各地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动融合发展,使政府主导能力明显增强,双拥氛围日益浓厚。12个市、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30个市、县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各地还以创建双拥模范城为龙头,深入开展“双拥结对”、“关爱功臣”、建设双拥主题公园等双拥活动,驻湘部队官兵积极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抢险救灾任务,实现了军政军民团结,推动了军政军民融合。
全面开展9.3万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认真做好军休干部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记者感言】
期待困难群体“温饱无忧”
沙兆华
近5年来,省委、省政府针对贫困面广、困难群体保障面大的实际,把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取得了一系列喜人成就。可以说,这5年是我省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出台最多、资金投入最多、事业发展最快、群众得实惠最多的5年。
基本民生保障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个中部农业大省,7100多万总人口中,我省年均救助近800万人。我们要继续把基本民生保障作为重中之重,从政策层面惠民生、以实际行动解民忧,最终使困难群体“温饱无忧”,过上有保障、有尊严的幸福日子。
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近2年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4亿多元
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沙兆华)近2年来,我省大幅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统一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机制2次,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亿多元,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这是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自我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以来,物价因素一直是制定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和其他救助标准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2011年7月,我省出台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精神,我省调整社会救助各项标准,特别是近1年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各项救助水平大幅攀升。截至2012年8月,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250元,比2011年增加55元,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312元,比2011年提高64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104元,比2011年增加27.6元,全省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1786元,比2011年提高384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年人均4806元和2532元,分别比2011年增加1174元、976元。从2010年11月起,在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涨幅超过3%的情况下,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重点
“十二五”将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00所
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沙兆华)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8月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到“十二五”末,全省将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00所,新增养老床位18万余张,将极大缓解我省养老基础设施薄弱,服务设施、服务内容和服务手段相对落后的现状。
据悉,我省1996年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了3年,人口老龄化程度一直处于全国前十位。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到2011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95.21万,占常住人口的15.09%,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老年人养老、医疗、康复、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需求问题越来越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深层次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今后5年,我省将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省将新建、改扩建以老年人为主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福利中心)100所,新建公办老年服务示范机构25所,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25所,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000个,养老床位从现在的每千名老人18张增加到3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