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隆回县优化办对该县某局违反《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未到优化办备案,擅自进入工业园区实施行政检查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了该单位年度优化经济环境考核分1分。
为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今年隆回县制订出台了“六个不准”。不准乱收费,确需收费的,一律按下限收取;不准乱处罚,必须处罚的,按程序报县优化办备案并按 下限处罚;不准乱摊派,严禁以任何理由增加企业负担;不准乱检查,确需检查的,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必须到县优化办备案后才能实施;不准推诿扯皮,要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准刁难或报复那些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的企业。
以上“六个不准”是该县规范执法行为的“六条红线”,谁越过这“六条红线”,纪检监察机关、优化办和政法部门坚决予以查处。(谢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