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9日,武冈市五家卤菜企业获得使用“武冈卤菜”证明商标权,标志着“武冈卤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启用。
武冈市在2007年被冠名 为“中国卤菜之都”后 ,致力申请注 册“武 冈卤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9年5月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核 ,武冈市成功注 册“武冈卤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武冈卤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后 ,先后有6家本土卤菜生产企业提出了使用申请。武冈 市政府对申请企业进行了审核筛选 ,最终华鹏等五家企业与武冈市特色产业开发办签 订《“武冈卤菜”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成为首批“武冈卤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者。
(曾炜 林立东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