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邵阳商会全体会员单位:
非常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深圳市邵阳商会的关爱与支持,正因为有您们的支持和爱护,深圳市邵阳商会得以持续发展。
遵照2017年9月28日第二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深圳市邵阳商会章程(修正案)》,结合商会实际情况,会费缴纳工作现已正式开始,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2月19日为集中缴纳时间。现将有关会费缴纳标准及实施细则通告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邵阳商会章程》确定的商会宗旨、主要职能和任务,会费用于开展商会活动,为会员服务。鼓励多交会费,多交部分视同捐赠。
二、会员企业缴纳会费,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可税前列支。
三、会费缴纳标准:
1、第三届为期4年,于2017年11月21日起,2021年11月20日止;本届会费以人民币计收,按届一次性缴纳。
(一)会长单位每届缴纳会费90万元整;
(二)执行会长单位每届缴纳会费30万元整;
(三)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会费为5万元;老会员10万元/届,新会员15万元/届);
(四)监事长单位、副会长单位(每年会费为2万元;老会员5万元/届,新会员6万元/届);
(五)理事单位、监事单位(每年会费为3000元;老会员9000元/届,新会员10000元/届);
(六)会员单位每年会费为1000元;每届缴纳会费为4000元整;
2、增补的理事、监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从增补年内起计缴。
四、商会名誉会长鼓励按10万元/届一次性捐赠;商会特别顾问、顾问及荣誉会长免缴会费,鼓励捐赠,捐赠的款项纳入商会收入。
五、会费缴纳时间及会费标准:
本会一届四年,本届有效期为2017年1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0日。会员缴纳会费以年度计算,按届一次性缴纳。批准入会的单位,应在批准入会后一周内缴纳本届会费。
1、第一年(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入会的会员企业,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缴纳整届会费至商会;
2、第二年(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入会的会员企业,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缴纳整届会费至商会;
3、第三年(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0日)入会的会员企业,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2年的会费至商会;
4、第四年(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8月20日)入会的会员企业,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1年的会费至商会;
5、本届届满前三个月(2021年8月21日-2021年11月20日)不发展会员。
六、会员缴纳会费后,应将有关汇款凭证交至商会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应向会员出具《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七、会费收入建立专门账户,配备财务人员,设立会费收支账目,专款专用,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会费年度结余,须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八、自动退会、中途退会、被商会除名的,所缴纳会费均不予退还。
注:老会员的会费缴费期截止至2018年2月19日;到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退会,须重新申请入会,并不再享受老会员的待遇。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奋斗,把深圳市邵阳商会平台搭建好,广泛开展经济合作和对外交流,帮助会员传递商业信息,拓宽视野,赢得发展商机,把商会做大、做优、做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下为商会银行对公帐户资料:
开 户 名:深圳市邵阳商会
开 户 行: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民康支行
开户账号:1007 5829 7440 0100 01
联系人及电话:秘书处刘波 电话:13724201069、82575756
深圳市邵阳商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