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刘波 通讯员 张小珊)11月9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我市全日制劳动者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已被市政府确定为每月770元。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档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和居民消费水平,市政府决定,我市(含县市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按770元执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按8元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